【服务概述】
节能验收是指在建设项目(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完工后,依据国家或地方的节能标准、规范及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对项目的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能耗指标达标程度等进行全面检验、核查与评估,并确认其是否符合节能要求的专项验收活动。它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节能政策落地、控制能源消耗的关键环节。
【节能评估必要性】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按规定需要试运行的,原则上应在试运行之日起6个月内),应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降碳技术、能源计量器具等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的项目,应对项目承诺内容进行验收。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验收。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第二十七条: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不能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不整改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